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

喜欢和爱的分别

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
我什么时候变那么小气了?既然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发闷骚了!:(
每次的每次到最后都会安慰自己想多了
可  那真是我想太多了吗?还是我在自己骗自己?
不管怎样,到最终我还是逼自己忘了所有不开心的事情
我不希望因为我一时的情绪化破坏了一切,那不值得
所以说,管理自己的情绪是很重要的...但,那很难做到
是时候成熟了 不可以那么幼稚耍小孩子脾气了 大小姐脾气也不适合我发
凡是要忍、忍、忍!


刚刚看了一篇文章,觉得很棒很真!也很赞同!
我发现了我真的真的符合了所有爱的症状....OMG....



“爱是永不止息。”(林前十三8)


曾经有少年人问我:“喜欢和爱有什么分别?我怎么知道自己是喜欢还是爱一个人?”这是许多人关心却经常无法得到清楚答案的问题。对我来说,这两者是很清楚的。

“喜欢”较多是一种感受,是不能控制的,也是没有原因的,而且每一个人喜欢的都不一样。就 好像你逛街的时候,看见一些合你品味的衣服或手表,你就喜欢了。我问你:“你为什么会喜欢这个款式?你为什么喜欢这个颜色?”或者反过来问你:“你为什不 喜欢哪一个款式或颜色?”你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。我不能强迫你说:...“你不可以喜欢这一种,要喜欢那一种!”你说:“神经病啊!人家喜欢什么就什么,怎么 可以强迫人家呢!?”还有,可能你喜欢的款式我并不喜欢。对人也是这样,有一些人的外貌或个性很自然就引起你的喜欢,另一些人你就是不喜欢。所以,喜欢是 一种自然的感受,没有原因,不能控制,每一个人都不尽相同。

那么爱是什么呢?爱比较多是意志,是人的选择和决定。表示无论你的感受时喜欢或者不喜欢,你都愿意去接纳、包容、关怀、去谋求对方的利益。这些行动不一定是顺着你的感受,反而大多数情况可能是违背你的感受。圣经里面没有吩咐我们要“彼此喜欢”,因为那是做不到的,圣经却吩咐我们要彼此相爱,因为那是做得到的。耶稣甚至要我们去爱仇敌,这表示我们一见到某人可能仍然会有负面感受,可是我们可以控制自己不去伤害他,也能“勉强”自己去为他做一些好事。在教会里面,可能不是每一个人你都喜欢,我也一样,但是我们却可以不受情感的操纵去爱每一个人。

曾经有信徒告诉我:“传道,我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起初的爱心和热诚,虽然每个星期还是照样去事奉,甚至去传福音,可是却感觉到自己里面没有爱。”听着听着, 到了适当回应的时候,我回答说:“弟兄,你说你没有爱,但是我却在你身上看到了爱。”他很惊讶我这么说。我继续解释说:“你看,虽然你感觉到自己对事奉很 疲累,虽然你很想放弃不要再事奉,虽然你觉得这样事奉下去很辛苦,这些都是你的真实感受,但是你却为了教会、为了弟兄姐妹、为了那些未信主的朋友不顾自己 的感受,甚至违背自己的感受去事奉,这不是爱是什么?”

在教会点团体生活中,如果我们能够又喜欢又爱那是最好不过的,只可惜那只是遥不可及的乌托邦,人与人之间绝对不可能事事都合我们的感受,就在我们遇见不合自 己感受的人、事、物的时候,我们的爱才真正受到考验,考验我们能否去恒久忍耐又有恩慈,考我们能否不嫉妒、能否包容……。这叫做有血有肉的爱。而当我们这样决定去爱的时候,虽然它处于一种意志,但感受却会随之而慢慢产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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